香港47人发起或参与去年民主派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经4日提堂,西九龙裁判法院总裁判官苏惠德批准其中15人获准保释,其余32名被告继续还押,案件押后到5月31日再讯。
苏惠德说,考虑控方指控、参与程度、控罪行为及各被告背景,认为他们有充足理由,不会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而批出保释。获准保释的15名被告,包括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谭文豪、施德来、张可森、伍健伟、郭家麒、吕智恒、林景楠、柯耀林及李予信。他们保释条件分别介乎3万元至100万元保释金及人事担保、不得透过电子及公共平台,发放可能有合理理由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言论,不得参与各级选举,不得联络外国官员及议员等,亦不得离港,要交出旅游证件及BNO,并遵守宵禁令。法庭拒绝其余32名被告的保释申请,指考虑到没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们不会实施危害国安的行为,首被告戴耀廷自行撤回保释申请。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当庭提出复核保释决定,原本获批保释的15名被告,须连同其余32名被告继续还押。
在法院外,有不少市民到场声援,有人高叫口号,警方举起紫旗,警告在场人士或违反国安法。
(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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