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规定拟要求,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选择、修改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用户标签的功能。
规定拟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应当履行自评估并备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网信部门将根据服务的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算法推荐技术处理的数据敏感程度、对用户行为的干预程度等对服务提供者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规定拟要求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模型、数据和应用结果等,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或者高额消费等违背公序良俗的算法模型;应当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库,完善入库标准、规则和程序。
中央网信办
 
 
滚动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