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发改委拟禁止非公有资本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禁止的具体事项包括: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
中央网信办发布更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相比2016版,删去一批不再符合条件、日常表现不佳、缺乏影响力的单位,新收录一批理论类、专业财经类、军事类网站和媒体、涉及经济社会民生领域的行业媒体,并大幅扩容政务发布平台,更试点加入10家县级融媒体中心。同时细化列出稿源单位的微博微信和应用程序信息。新名单共包括中央286家、地方1072家。
根据2017年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凡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和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均应取得许可,分为采编发布、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三类牌照。其中转载服务必须依据“国家规定范围”的稿源单位名单提供。
网信办说,三类单位可申请加入稿源单位名单:具有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设立的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和新闻电影制片厂等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党政机关开设的官方发布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后网信办将按程序审批。
2016版名单中属北京市新闻单位的财新网未出现在2021版名单中。
中央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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