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次有国务院部门提出合宪审查建议,指有的民族自治地方,其民族教育条例等法规不利于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法工委审查认为,民族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区应当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有关法规中的相关内容应予纠正。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废止有关法规。
有地方规定,参选业委会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法工委审查认为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有地方规定,开锁、金银首饰加工、废旧金属收购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利用该行业便利进行违法活动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从事该行业。法工委认为,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从业限制的领域不宜规定“终身禁止”。
有地方规定,逾期未缴纳道路停车费的进行催缴、同时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工委审查认为,该规定程序设置失当,罚款额度与过罚相当原则不符。
有地方规定,有关行政部门为调查计划生育违法事实,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对拒不配合的,处一万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公民就此提出审查建议。法工委认为,亲子关系涉及公民人格尊严、身份、隐私和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属受宪法法律保护公民基本权益,地方性法规不宜规定强制性亲子鉴定的内容,也不应对此设定相应的行政处罚、处分、处理措施。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有关审查研究意见提及,宪法33条第3款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38条规定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在没有上位法规定的情况下,地方性法规轻易设定强制亲子鉴定的行政调查措施,不符合宪法法律有关原则精神。
法工委还建议有关方面适时组织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
(法治日报,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