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编制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准确界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公开范围和失信惩戒措施适用范围,确保过惩相当。 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构建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充分发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公开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
发改委完成起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草案成熟后将交由人大审议。
草案列举信用信息包括:金融债权债务、合同文书履约、遵守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关规定情况、依法或自主作出及履行承诺的情况,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荣誉表彰等。国家和各类公共机构产生和获取的信用信息汇入全国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草案规定:发改委和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管部门,编制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国家机关根据清单可实施限制从业、消费、出境等惩戒措施。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设列须直接依据法律法规,明确列入标准、移出条件、不利影响、救济途径等。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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