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国务院7月25日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稳妥增加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地区:国内互联网VPN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网络出版服务)ISP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 支持京津沪粤在既有数据个资制度上,试点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建设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服务平台。 优化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移至境内生产上市注册申请的申报程序。 建立健全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 尽快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