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七一立法会暴动案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王宗尧等4人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同案8人则于开审前承认暴动罪。12人分别判囚4年半至6年10月。
暂委法官李志豪指,立法会具独特的宪制地位及象征意义,本案暴动极其侮辱和挑衅,示威者包围立会亦等同冲击法治,属暴动案中最严重。部分被告包括邹家成及刘颕匡,以7年、即区院刑期上限为量刑起点不足为过。
至于辩方指王宗尧仅短暂逗留在会议厅内,法官不接纳,指“像他那样的人”短暂留下,已能激起士气,令暴动持续,考虑他不涉及暴力或破坏,以6年半为量刑起点。
(法庭线)
暂委法官李志豪指,立法会具独特的宪制地位及象征意义,本案暴动极其侮辱和挑衅,示威者包围立会亦等同冲击法治,属暴动案中最严重。部分被告包括邹家成及刘颕匡,以7年、即区院刑期上限为量刑起点不足为过。
至于辩方指王宗尧仅短暂逗留在会议厅内,法官不接纳,指“像他那样的人”短暂留下,已能激起士气,令暴动持续,考虑他不涉及暴力或破坏,以6年半为量刑起点。
(法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