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香港,2020民主派初选“47人案”未认罪的16名被告人开始审讯,已于2月6至9日由检方完成开案陈词,并将于2月13日起传召已认罪的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林景楠以“共犯证人”身份作供,预计连同辩方盘问需时大约6周。 未认罪的16人是: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早前未认罪的林景楠、伍健伟6日改为认罪。 检方控罪是:众被告串谋滥用其在当选立会乃至取得多数后的职权,不论利弊均拒通过港府所提出的财政预算,迫使特…
香港,2020民主派初选“47人案”,就16名未认罪被告是否有罪,经马拉松聆讯一年多后,法院于5月30日作出裁决:刘伟聪、李予信二人无罪,其余14人构成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港府已提出上诉。
法院认为:
构成颠覆罪所需的“非法手段”并不必需是刑事罪行,且只需要证明被告意在颠覆,不需要证明被告知道手段非法。
“五大诉求”中最容易达成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在2019年8月便被林郑拒绝,故“缺一不可”实际上是“不可能达成的追求”。要求回应五大诉求、否则否决预算案,就是“不予区别地”否决预算案,违反了议员集体肩负的宪制责任和对特区的效忠,构成“非法手段”。
按基本法,预算案被第一次否决后,特首解散立法会重选,期间可按上年开支做临时拨款,但“政府执行任何新的政策必遭严重阻碍”,是破坏政府和特首的权力和权威、造成宪制危机,属于“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主权机关依法履职的行为”,构成颠覆罪。
被判无罪的被告:刘伟聪(D16)没有转发墨落无悔书,也无法证明签署是本人意思表示,无法确定他同意计划;李予信(D46)当年6月13日才获释,也是后来才加入公民党,无法证明他参与计划。
路透社,香港司法机构:新闻摘要判决书全文,判词速读: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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