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姜杰(原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被中纪委审查认定:违背新发展理念,污染当地政治生态;在干部选任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生活腐化,作风败坏;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受贿。 经中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开除他党籍公职,移送检方起诉。 姜杰1965年生,长期在山东工作。2013年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15年7月至2017年5月任自治区交通厅长,2016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