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实施规定,自2024年7月起施行。
既存的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起超过5年的,应在2027年6月前在公司章程中将其调整至五年以内。
既存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应在2027年6月前全额认缴股款。
涉及国家或重大公共利益的公司,经国务院部门或省政府提出,市监总局可以同意其按原出资期限出资。
(新华社)
国务院公布既存的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起超过5年的,应在2027年6月前在公司章程中将其调整至五年以内。
既存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应在2027年6月前全额认缴股款。
涉及国家或重大公共利益的公司,经国务院部门或省政府提出,市监总局可以同意其按原出资期限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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