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中华民国司法院7月19日颁出暂时处分,冻结立法院5月28日通过国会改革案的一部分条文,以待全案完成释宪。 冻结的条文包括:“总统国情报告之后应答问”“受质询官员不得反问,否则罚款,虚伪陈述属于犯罪”“行使调查权可调阅资料、传唤证言”“人事同意权和调查权听证时,出席人员应具结无隐匿,违者属藐视国会犯罪”等。 本案将在8月6日举行言词辩论,然后三个月内宣判,必要时可延长2个月。立法院本次会期已于7月16日闭幕,秋季预算会期将于9月开幕。 (中华民国司法院,联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