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中央网信办公布《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自8月1日起实施。 相比征求意见稿,规定的适用范围由“在境内注册、使用和管理用户账号名称信息”改为“互联网用户在境内的服务提供者注册使用及其管理”。 征求意见稿中”IP显示到省“的规定重述为”账号信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IP归属地、便于公众为公共利益实施监督“;增加规定公众号页面需公示IP属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相比征求意见稿新增规定:个人注册账号时包括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账号禁止假仿冒捏造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标识。 (中央网信办)
中央网信办就《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为期30日。
公安部已建“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可凭18位身份证(含港澳台外的居住证)、港澳回乡证、台湾大通证、中国护照(限定居国外者)使用。
用户可申领“网号”(一串字母数字,不含明文),App签发“网证”(承载网号和非明文身份信息的凭证)。
鼓励各互联网平台自愿改用该App登记核验用户的实名信息,以减少个人信息采集留存。民政、文旅、广电、卫健、铁路、邮政等部门,在各自范围内推广应用该App。
对国家实名制规定只需核验真实身份的场景,App只提供“网证”核验结果;如依规客商须留存证件,App经用户授权将提供最小化的明文信息。
中央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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