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国家发改委6月21日印发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规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50万亩以内。 在城市群都市圈内探索经济管理权限与行政区范围适度分离,建立跨行政区利益共享和成本共担机制。 顺应城市兴衰规律,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引导人口流失城市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向城区集中。 重点支持满洲里、宽甸、珲春、绥芬河、东兴、腾冲、米林、塔城、可克达拉等边境城镇提升承载能力;建设里孜、黑河、同江、黑瞎子岛口岸。 (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