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光大集团前董事长唐双宁被审查认定:弱化中共对企业的领导,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力;既想当官又想出名,利用职权大肆宣传个人书法等作品,私带问题书刊入境阅看;违规批准购置楼堂馆所,违规占用单位住房; 纵容默许他人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名人字画、纪念币等礼品礼金;贪图享乐,接受“管家式”服务;大搞“雅腐”,贪污,为他人在贷款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受贿。 经中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开除其党籍公职,移送检方起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唐双宁案12月10日在唐山中院宣判。贪污罪判5年+罚20万元,受贿罪判10.5年+罚110万元。合并为有期徒刑12年+130万元。
法院认定:2003年4月,唐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其保管、使用的价值人民币301.5万元公共财物据为己有。2000年至2017年,唐为有关单位个人职务调整、贷款获取等事项提供帮助,受贿1102万余元。
贪污事实和部分受贿事实,是唐到案后主动交代,纪委尚未掌握;积极退赃,已全部追缴。贪污罪减轻处罚,受贿罪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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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