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盛光祖案8月3日在宝鸡市中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他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2罪: 2004至2022年间在海关总署副署长、署长、铁总总经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委等职任上受贿,事由包括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整,合计5666万元。 2021年11月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利用影响力为相关单位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在2015至2022年间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合714万元。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