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台北地方法院9月5日裁定,柯文哲羁押禁见。本案9月2日裁定无保请回,检方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原判决,发回地院于今日重审。 法院认为:柯文哲任台北市长期间,是“明知”京华城暴增容积率一案违背法令,构成图利罪的嫌疑重大;柯文哲是仅犯下图利(明知违法,使客商获利)抑或是另有期约受贿的情节,仍待检方查明;且目前柯与被押的沈庆京、应晓薇、彭振声等人口供不一,为避免今后柯文哲勾串证人或翻供,决定羁押禁见。 (中央社)
台北地检署12月26日侦结柯文哲京华城容积率案、民众党政治献金挪用案,下午移往台北地方法院。检方指控:
京华城案:柯文哲除涉图利罪外,沈庆京还在2020年3月柯文哲裁示京华城送会研议后,指示七名人头合计给民众党捐210万元;2022年9月沈邀请柯文哲出席动工典礼,同时指示秘书取现金1600万元,而柯文哲电脑文件中有“小沈1500”字样。受贿罪求刑15年、褫夺公权10年、罚金5000万元。
侵占了基隆副市长邱佩琳转交的三笔各200万元的民众党政治献金。求刑5年。
木可公司案:柯文哲的肖像权独家授权给木可公司,向竞选总部收取了1500万元的肖像使用费。KP SHOW演唱会,以及总统选举“募款换小物”,都入账木可公司。求刑6年。
将竞选和党务员工挂靠在众望基金会(章程载明基金目的为台北市社福)领薪827万元,背信罪求刑2.5年。
台北地检署,起诉书全文: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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