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工信部就修订《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标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至10月19日。 塑料材质部件(不含轮胎)不超过整车重量的5.5%。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放宽至63kg。 鼓励安装后视镜。电驱动型电动自行车允许不设骑行脚踏板。 25km/h的最高限速下,电机功率不得超400W。10km/h下驱动力不得超225N。 应内置北斗定位模块、4G/5G或地面通信模块,向管理平台发送定位信息、电池温度,并在超速或定位丢失时告警。管理平台应实名注册并录入车牌信息,平时上传数据至政府监管平台,也可向用户提供防盗追踪。…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标公布,自9月1日起强制适用于车厂,自12月1日起强制适用于销售商。
相比征求意见稿:修改了车速提示音的规定,电驱动型电瓶车达到22km/h时发出无法关闭的55–65dB提示音,推荐用3s周期的自行车铃音。
电助力型电瓶车,不对前灯后灯作要求,不限制车高和前后长度,电机不要求低速转矩等指标。
除用于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外,其他车的北斗定位模块,在销售时由用户自定是否保留;
通信模块仍强制安装,实时发送电池监测信息,以及电机转速换算出的超速信息。
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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