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多名常委因不肯配合《香港国安法》被捕。 警方早上到邹幸彤位于香港中环美国银行中心的办公室采取行动,将她带走。另外,支联会表示,多名常委早上亦被捕,已确认被捕的包括梁锦威、邓岳君及陈多伟。据了解,警方以没有遵从《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 附表5的规定作出拘捕。 支联会昨日向警方递信重申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国安处亦未有交代要求他们提交资料的理据,警方在援引国安法有关条文时犯了法律错误,因而不会提供所要求的任何资料。 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昨日表明,如果有人不按警方国安处要求交出资料,当局会迅速采取行动。…
香港警方2021年以怀疑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为由,通知其提交资料。支联会声明自己不是外国代理人,拒绝该非法要求。干事邹幸彤、邓岳君、徐汉光被捕,2023年3月西九龙法院裁决罪成,判刑4.5个月。被告上诉,高等法院2024年3月14日判决驳回,再上诉至终审法院。
终审法院3月6日判决:按《国安法》43条实施细则,警方需证明通知对象事实上是外国代理人,不能仅证明警方相信其是外国代理人,法院也有权审查警方命令的合法性。
警方提交的调查报告,基于若干评估认为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但论据全被涂黑遮盖,法院认为违反公平审讯原则,而确立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的证据全被遮盖,裁定被告无罪。
香港司法机构判案书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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