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在京畿道知事任内涉嫌公布涉及被怀疑违规变更用途的韩国食品研究院城南市柏岘洞地皮的虚假信息。李在明还涉嫌谎称城南市长任内不认识牵涉城南市大庄洞地产开发弊案的已故下属—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第一开发处长金某。李在明因此于2022年9年被检方起诉。
二审法院认定,李在明有关“在担任京畿道城南市长时期不认识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第一处长金某”等相关发言以及有关“城南市柏岘洞土地用途变更是在国土交通部的胁迫下进行的”发言都不属于散步虚假事实,因此推翻一审判决,判定李在明无罪。
检方在二审判决结束后已表明将立即提出抗告的立场,该案将被移交至最高法院审理。最高法院应当在上诉案件宣判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主党方面敦促检方道歉,并谴责检方提出抗诉等同于承认其是“内乱头目”尹锡悦的帮凶,将接受国民审判。
(韩联社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