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日本农林省和中国海关总署5月28日在北京第四次磋商,就恢复日本水产品进口及达成共识,拟实施“可信、可视”的放射性监测措施。双方将推进日商加工保管设施的备案登记手续,可能在数月后恢复进口。 此次解除的是中国2023年8月对排海的反制措施。排海前原就禁止进口的福岛等10都县的农产品不在恢复之列,日方将继续推动解禁。 (共同社,海关总署)
中国海关总署6月29日公告,撤销2023年全面禁止日本水产品进口的排海反制措施,即日实行。
产地在福岛等10都县以外的日本水产品恢复进口,水产品生产企业(水生动物养殖包装企业)需重新申请在华注册,自完成注册登记之日起恢复贸易。
进口申报时需提交日本官方出具的产区证明、放射性检测合格证明。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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