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农妇杨宝花因“辱骂”法官,被判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万元。
2023年,杨宝花的丈夫被同村村民手持羊角锤打伤,2025年6月3日,临沂经开区法院判处凶手拘役三个月,赔偿2.5万元。
判决下达后,杨宝花质问承办法官“为什么(对被告)判得这么轻?如果是你的丈夫被别人打成这样,你也会这样判吗?”,“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
随后,杨宝花被法警带走,当天,临沂经开区法院对杨宝花作出罚款决定书和拘留决定书,认定杨宝花对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谩骂,态度十分恶劣,其行为已严重妨碍人民法院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对杨宝花罚款10万元,同时对其拘留 15 日。
拘留结束后,杨宝花向临沂中院申请复议。但临沂中院工作人员回复称,收到相关决定书后,三日内可以申请复议,杨宝花的复议申请超期。
9月19日,临沂经开区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撤销罚款决定,将罚款及利息退还,但并未承认拘留错误。
中国新闻周刊临沂经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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