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三位特别报告员去年11月11日函询中国政府,指近年对藏族教育的政策作为涉嫌违反多项国际公约。 函件说:2020年以来中国要求藏、蒙民族学校全部改用统编普通话教材,废除了1982年以来的“五省区藏文教材协作组”制度;教育部2021秋起施行学前教育普通话“童语同音”,要求民族地区幼儿园全部采用普通话。西藏自治区实行15年义务教育制,又推行政策将农村中小学关停兼并至城镇的寄宿制学校,目前自治区小学至高中的藏族生中有81%是在寄宿校,全国在寄宿校就读的藏族儿童“近百万”。寄宿校极少有藏族教师,学生…
联合国经文社委3月6日发表对中国同港澳、柬埔寨、立陶宛、巴拿马、葡萄牙、也门的《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定期履约报告的审议结论。
委员会要求中国根据公约规定,就禁止对LGBTI的歧视行为和仇恨言行立法(§33–34);立即停止在新疆侵犯人权,停止对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的带歧视性的经社文权利限制(§35–36);要求中国立即废除强制藏族儿童就读寄宿学校的制度、允许民办藏族学校,并确保少数民族能以非普通话的民族语言接受教育(§88–89);要求香港废除“国安处举报热线”,敦促中国修订《港区国安法》以确保被告能全过程获得独立且有效的律师代表(§98–103)。委员会要求中国在24个月内就上述建议的实施情况提交报告。
除此之外,委员会也就司法独立、公民社会和人权活动受限、户籍制度、工会权利、计生政策,以及香港的外佣权利等方面的问题指出建议。
中国2001年加入经社文公约,今次获评的是第3份定期履约报告。中国须在2028年3月前提交第4次报告。
中国就委员会结论意见置评说,将通过跨部门机制认真研究,只要符合中国实际情况都愿积极考虑采纳;坚决拒绝中国缺乏“司法独立”、选择性反腐、新疆计生存在暴力强制、西藏中小学强制寄宿等意见条目,认为是“严重谬误”。
香港政府发稿强烈反对结论意见,认为是“一面倒妄议”。
OHCHR港府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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