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工信部4月8日通告,在北京、上海浦东、深圳、海南,取消若干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 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但不含: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 ISP服务范围仅限试点区域,且需通过基础电信企业的互联网接入设备提供。其他业务可面向全国,但经营主体需将租购的服务设施放在试点注册地,不得租购试点区域外的CDN。 拟展业的外资电信企业,需向工信部申领《电信业务经营试点…
国办8月28日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加强航空运力与出入境旅游的供需对接。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通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研发外包、数字制造外包,支持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带动就业。
研究建设与负面清单管理相适应的全国跨境服务贸易信息平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对重大开放举措,建立风险评估预警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敏感领域的风险监测。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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