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香港,2020民主派初选“47人案”,就16名未认罪被告是否有罪,经马拉松聆讯一年多后,法院于5月30日作出裁决:刘伟聪、李予信二人无罪,其余14人构成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港府已提出上诉。 法院认为: 构成颠覆罪所需的“非法手段”并不必需是刑事罪行,且只需要证明被告意在颠覆,不需要证明被告知道手段非法。 “五大诉求”中最容易达成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在2019年8月便被林郑拒绝,故“缺一不可”实际上是“不可能达成的追求”。要求回应五大诉求、否则否决预算案,就是“不予区别地”否决预算案,违反了议员集体肩负的宪…